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(2019年版)》已于2019年7月11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2017年7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的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(2017年版)》同时废止。
附件: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(2019年版)
上一篇: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码头
400-1136-882
+86 178 9601 0802